2019年全国优秀青年艺术(书画)人才成果展征稿通知

来源:中国文化报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4-01 15:42   

 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有力落实“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”的使命任务,按照文化和旅游人才事业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,坚定文化自信、紧跟时代步伐、聆听时代声音、描绘时代画卷,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立足发现人才、推介人才、奉献精品、引领风尚的工作理念,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,特举办“2019年全国优秀青年艺术(书画)人才成果展”。青年艺术人才既是中国美术的未来,也肩负着为时代明德、为时代画像的重任。展览以激发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热情与想象力为重点,深挖人才资源,尽显各家之长,努力为繁荣兴盛社会主义文化培养展示更多的优秀青年艺术人才。

  一、主办单位

 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

  二、展览时间

  10月30日—11月3日

  三、展览地点

  炎黄艺术馆

  四、组织机构

  (一)2019年全国优秀青年艺术(书画)人才成果展艺术委员会。

  聘请国内书画领域著名专家组成2019年全国优秀青年艺术(书画)人才成果展艺术委员会,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学术咨询和参展作品的评审工作。

  (二)2019年全国优秀青年艺术(书画)人才成果展工作小组。

  负责展览筹办期间及展出期间相关的组织、联络、协调、宣传及参展作品的收、退稿等工作。

  五、展览作品种类和规模

  本次展览作品包括美术、书法两个类别,展览规模约为180—200件作品。

  六、参加对象

  50周岁以下(含50周岁)的青年书画工作者、美术院校师生及业余书画爱好者等。

  七、作品要求

  (一)美术作品

  1.作品种类:

  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(粉)画。

  2.参展作品尺寸、装裱等相关要求:

  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;所有作品由作者自行托裱后在作品背后粘贴作品信息;须有外包装以避免损坏画面,包装结实牢固、不易损坏、便于运输,在邮寄过程中如作品出现任何情况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  (二)书法作品

  书法作品字体不限,不收册页、刻字作品。

  (三)其他要求

  1.所有入展作品将经过遴选产生。

  2.申报作品和参展作品的送审和送展费用(作品图片及原作送展运输费、保险费、装裱费用)由申报方和作者承担,工作委员会负责外框的统一安装费用。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工作委员会负责退回作者,所产生的费用由申报方和作者承担。

  八、作品征集和入展条件

  (一)本次展览定于2019年4月进行作品征集,申报面向全国从事书画艺术创作的组织、单位、团体及个人,征集方式为自由申报,每位作者最多申报三件作品。申报作品时提交作者个人照片(1寸)、申报作品照片(6寸,质量不低于300dpi)及电子版各一张。申报作品于2019年8月底截稿,申报表格在中国文化和旅游人才网(http://www.hrcmct.cn)下载。

  (二)艺术委员会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集中评审,确定180—200件入展作品,同时向入展作品的作者颁发入展证书。评审结束后,及时向社会公示入展作品结果。

  (三)入展条件:作品主题明确,内容积极向上,能够准确传递正能量;选题新颖,表现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。

  九、其他事项

  (一)凡涉嫌抄袭、模仿他人作品者,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、展出资格,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。

  (二)人才中心对参展作品有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的权利。

  (三)所有申报和参展者,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才中心的相关规定。

  十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姜治宇侯新宇

  电话:010-64294568-8282

  13501060758

  010-64294568-8030

  13810386569

  邮箱:rencai209@126.com

  投稿地址: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

 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209室

  邮政编码:100013

 

 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

  2019年4月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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